第十条农业出产区域内确需野外用火的,用火单元或者小我该当提前向所正在地村平易近委员会、居平易近委员会演讲,由村平易近委员会、居平易近委员会向乡镇人平易近、街道处事处存案。
激励村平易近委员会、居平易近委员会制定野外用火平安村规平易近约、居平易近公约,组织开展宣布道育、防火巡护、火情处置等群众性防火工做。
第十二条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景象或者进行爆破、勘测、施工等勾当,确需正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范畴内用火的,并按照要求采纳防火办法。
第九条工矿企业正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范畴内进行出产功课,该当成立用火防火平安办理轨制,做好义务范畴内的防火工做。
第八条市、县(区)人平易近该当组织相关部分,对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内相关单元的防火组织扶植、防火义务制落实、防火设备扶植和设备配备等环境进行查抄,严酷落实野外用火义务制。
县(区)、乡镇人平易近该当依法正在主要口设立防火查抄坐,进入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范畴内的车辆、人员该当接管防火查抄,恪守防火。
第十市、县(区)人平易近该当推广使用科技手段,组织相关部分成立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加强野外用火监测、预警取防控工做。
第市、县(区)人平易近担任本行政区域内野外用火监视办理工做,成立健全工做协调机制,将野外用火监视办理工做经费纳入本级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穿越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的公、铁、输电、通信、油气输送、新能源发电等防火义务单元,该当制定用火防火平安办理轨制,规范出产功课用火行为,按期开展线防火放哨查抄,及时排查管理火警现患。
违反本,正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烤火、野炊、烧烤、火炬照明、点放孔、烧灰积肥、烧荒燎堰的,由市、县(区)人平易近林业从管部分责令更正,赐与,对小我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十六条违反本,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内的相关单元或者小我接管丛林防火查抄,或者接到丛林火警现患整改通知书过期不用弭火警现患的,由市、县(区)人平易近林业从管部分责令更正,赐与,对小我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乡镇人平易近、街道处事处担任辖区内野外用火日常监视办理、火源管控工做,指点村平易近委员会、居平易近委员会做好群众性防火工做。
第十八条违反本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导致发生丛林草原火警的,依法逃查义务;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十五条违反本,法令、行规以及山西省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处所性律例已有法令义务的,从其。
第一条为了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防止丛林草原火警,生态和人平易近生命财富平安,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丛林法》、《丛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令、律例,连系本市现实,制定本。
第五条市、县(区)人平易近及其相关部分该当操纵电视、、报刊及新等形式,加强野外用火防火宣传,普及野外用火防火平安常识,正在防火区设置防火灾示标记,提高防火认识。
第六条市、县(区)人平易近按照本行政区域天然天气前提和火警发生纪律确定丛林草原防火期、高火险期,并向社会发布。
本所称野外用火,是指报酬正在野外操纵可燃物进行燃烧的行为,分为出产性野外用火和非出产性野外用火。
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的范畴,市、县(区)人平易近按照本行政区域的现实环境规定,并向社会发布。
丛林草原景区景点运营单元该当成立健全用火防火平安办理轨制,配备消防设备设备,开展日常放哨巡护,严酷管控运营区域内野外用火行为。
市、生态、城市办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逛、应急办理等相关部分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野外用火监视办理工做。
第十七条违反本,正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抽烟、燃放烟花爆仗,有烧纸、焚喷鼻、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行为的,由市、县(区)人平易近林业从管部分责令更正,赐与,对小我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对查抄中发觉的火警现患,市、县(区)人平易近林业从管部分该当及时向相关单元下达丛林火警现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期限整改,消弭现患。
(2025年8月29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核准)。
